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

血光之災

2009年7月7日

上得山多終遇虎, 入得廚多切手指。

事源是想一刀劈開個椰菜, 刀鋒偏了角度, 劈去了左手食指的一块肉, 不覺痛只見血流如注, 捂住傷口成2分鐘仍未見有止血的跡象, 除藥水膠布外,屋企冇其他first aid既用品。惟有落樓去診所搵醫生求救,點知見醫生先至知乜野叫痛。洗完傷口傷口繼續流血, 因為係整块2-3mm既肉刮了出來,根本冇得用針線縫合,醫生話最見效既方法係用電,電死條血管等佢唔可以再出血,因為用電擊個傷口會好痛,所以要先打麻醉針,就係咁醫生先係隻手指左右2邊各打一針, 手指佈滿神經線打針落去超痛,打完後一分鐘左右醫生就試電左一下,啲麻醉藥都未到,電落去嗰一下痛到我彈起兼標眼淚。醫生見我咁痛又再係我手指度打多一針麻醉藥,過多一分鐘就再電,總共電咗4次,電嗰陣都仲係好痛,不過唔係痛到嗌救命個隻。最終隻手指被拮了3針又電咗5下之後先完全止血。

手指唔可以濕水,出了診所要先去買first aid用品及防水用品,再去買飯醫肚,跟住嗰2個星期都唔可以練琴,所以把心一橫走去租dvd睇。本來今晚應該係簡簡單單煮完飯食後就練琴,練完琴就瞓覺,結果整晚我就係“豉油花園”騰來騰去,四出張羅,幸好“豉油花園”夠方便,不然會更煩。

2日後返診所洗傷口兼換藥,醫生摵走紗布時仲見有血出,換左塊人造皮令個傷口快啲長番啲肉出來,傷口較深要長啲時間先可以完全癒合,下圖係一星期後再換新既人造皮時攝,嗰傷口已經縮細咗同埋嗰窿已經冇咁深,不過仲有啲痛同仲未可以打字同彈琴,真係令人沮喪。

1 則留言:

Unknown 說...

今天是七月二十一日,經過十多天的療養,想必傷勢已痊癒了。以後要小心呀!
其實我很怕看你的網頁,每看一回,總有好幾天自慚形穢。何解?不就是因為你烹飪水平超高,高得我仰頭也看不到。每回看,總會大呼:嘩!咁都識整?嘩!咁似電視睇嘅外國名廚水準嘅?就這樣,每看一回,大叫一回,聲也沙了,心也沉了,沉得以後不敢煮東西,怕班門弄斧。